《表1 不同地理要素特征的表述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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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特征认知的“一般思维法则”及教学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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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同类地理事物的对比,学生发现了地理事物和现象的各种属性,接下来就需要通过“比较”得出的结论再进行归纳。归纳是指归拢并使有条理,包括抽象、概括两个思维过程。抽象是把地理事物和现象中次要的、非本质的属性舍弃,把主要的、本质的属性抽取出来。概括是指把这些抽取出来的地理事物和现象的本质属性综合起来,用科学的、简练的语言表述出来。例如,在归纳“平原”这一地形的地理特征时,通过前面的思维过程,学生对“平原”地形有了理性认识,发现“平原”地形区内也会有其他地貌类型存在,但这些地貌并不占主要地位,所以可以忽略不计,直接剔除。然后把主要地貌的特征用地理学科的语言概括出来,就是“地势平坦广阔”。须注意的是,在表述地理特征时,不同类型地理特征有不同表述结构,比如,地形特征从地势、地形种类、地形分布三个方面表述,气候特征从水热状况、气候类型、气候分布三个方面表述(如表1)。抽象、概括就是要把“比较”而来的地理事物和现象显著的“征象”与“标志”总结归纳成“地理特征”,抽象、概括出来的“地理特征”必须具有普遍性,不是偶然的、个别的,只有具有普遍性的“征象”与“标志”才能体现其本质属性,才是地理事物和现象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