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利润表:费用化模式下的增值税税会差异处理》
单位:元
假设上述业务发生在一个会计期间,表1比较“财税合一”和“适度分离”模式下利润表的部分内容。如表所示,“适度分离”模式下的营业利润未必小于“财税合一”模式下的营业利润。虽然“适度分离”模式下,在利润表中增加了“增值税费用”项目,但“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均包含增值税,毛利也必然含增值税,而增值税费用的金额未必大于毛利中包含的增值税额,所以并未导致企业利润大幅降低。
图表编号 | XD00162632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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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01 |
作者 | 王琴、程丽丽、汪锦丽 |
绘制单位 | 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