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协商议事制度对于基层自治制度的创新》
基层协商议事,是在现有的基层自治的框架下,引入协商民主的理念和做法,吸纳多元主体,由基层党组织、政府相关部门、群众自治组织、民间志愿组织以及城乡居民个体等,组成城乡社区协商议事机构,参与到基层治理中来。如表1所示,协商议事制度相比基层自治制度创新,体现为治理主体、治理结构和工作方式的细微差异。基层协商议事机构的名称各式各样,但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组成人员具有充分的代表性,是各力量、各机构、各群体人员在基层社会的通力合作,解决公共问题。
图表编号 | XD00161836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7.18 |
作者 | 赵光勇、丁炳智 |
绘制单位 | 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