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P胶囊的杂质控制最终制定的限度及制定依据》
案例2:P胶囊的杂质控制[6]。P胶囊系用于晚期肿瘤患者的抗肿瘤药物,用药人群为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用药周期>1年,其中特定杂质PF和非特定杂质C(3类潜在遗传毒性杂质)限度制定原则为:根据ICH S9 Q&A指出,治疗ICH S9适用范围内适应证(即用于无有效治疗的晚期肿瘤患者时)的产品中的致突变杂质应根据ICH Q3A/B的建议进行控制,M7技术指导原则不适用。为此,该品种的杂质限度制定策略基于相关研究数据和整体的获益/风险评估进行综合判断,最终制定的限度及制定依据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61372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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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15 |
作者 | 叶旋、张旻、闫莉萍、于冰、王海学 |
绘制单位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药理毒理学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药理毒理学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药理毒理学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药理毒理学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药理毒理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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