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白银市农信社大股东持股比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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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双重委托代理理论下,完善农信社法人治理结构的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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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良好委托代理关系的重要条件,是产权关系明晰和股权适度集中。2019年末,自然人股占总股本的比重达72%(表1)。股权结构分散,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低(表2),缺乏具有话语权的大股东。股东普遍小而过于分散,利益关联度较小,股东参与农信社管理的积极性不高,对股东的权益缺乏持续的关注,易造成内部人控制的局面,从而影响内部治理效率。而且法人股东主要为当地中小企业,缺少参与银行经营的专业能力。而受经营区域和体制的限制,很难吸引有效的战略投资者,从而无法发挥对银行战略规划、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图表编号 | XD00160260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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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30 |
作者 | 樊巾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白银市中心支行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