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小米集团主要股东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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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股权结构对企业创始人控制权的影响——以小米集团赴港上市为例》
注:数据来源于小米集团招股说明书。
倘若小米实行的是“一股一票”的同股同权原则,则很难兼顾获得足够的资金和保证对企业的控制权。通过赴港采用双重股权结构上市,小米集团不但能融到满足自身发展需求的大量资金,还能使创始人维持对企业的控制权。小米集团AB股架构分别如表4和表5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46690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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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08 |
作者 | 池昭梅、陈炳均 |
绘制单位 | 广西财经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广西财经学院会计与审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