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二下位法处罚措施对《行政处罚法》的挑战》
失信惩戒措施的流行,契合了党和国家推进诚信社会建设的现实需要,也与传统社会利用人力的监管向现代社会利用信息的监管模式转型相吻合。不过,这种“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公共治理技术的推广,已产生了如同当年以乱罚款为核心的“三乱”般的负面效应。一些本属于违法应受相应惩罚的行为又被冠以失信为名再次予以惩戒,一些本属于道德范畴调整的行为被强行冠以失信为名予以惩戒,失信惩戒中的一部分措施又具有事实上的行政处罚功能,消解了《行政处罚法》有关违法行为设定规则、处罚种类设定规则、过罚相当原则及禁止不当联结原则的制约功能。
图表编号 | XD00160206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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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10 |
作者 | 章志远 |
绘制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