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院校研究机构设置、直管领导及工作汇报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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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院校研究机构的运行实践及其启示——基于AIR两次调查数据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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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汇报路线在某种意义上反映了院校研究机构在美国高校治理结构中的行政地位和隶属关系。根据AIR的两次调查数据,由教务长或校长等直接领导和管理是美国院校研究机构行政隶属关系的主要特点,而归口信息技术部门、学校效能办公室等部门领导和管理的情况与院校研究机构在学校的定位有关。院校研究机构向其他非直接领导管理部门提供信息,主要是为了方便获取该部门的相关数据或是例行性工作职责要求。总体而言,院校研究机构向校长、教务长及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chief-level positions)汇报工作的比例占73%―74%,向副校长和相关职能部门副职汇报工作的比例分别为14%和13%,其他类型占13%(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