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016年下半年各中级法院制定的素能考核方案》
素能考核是为考察候选法官的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而设置的一项考核项目,具体分值设置在30分到45分之间(满分100分),尤以30分居多。与以往有限的量化考评不同,A省法院将素能考核项目全部量化。从内容上看,素能考核方案具有两大特征:一是考核内容的广泛性。由表4可见,各地市中级法院制定的考核方案几乎囊括法官业绩的方方面面,不仅涉及工作业绩(案件办理的量、质、效),也涉及任职资历、学历学位、表彰奖励等,体现了考核内容的全面性、综合性;二是侧重考察候选人的工作业绩。据统计,除M市等少数地区外,多数城市工作业绩在素能考核中的比重均超过了二分之一,有的甚至超过了80%。除前述特征外,各地素能考核方案也显示出明显的地域性、差异化特征。例如,D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将“裁判文书质量”单列为素能考核项目之一,G1市、S市、Y1市、Y市等地则将“司法操守”列为素能考核项目之一,L1市则将“政治素质”作为素能考核的项目之一,并赋予了4分的权重。此外,各地对测评项目的细分程度也不尽一致,例如L1市、P市、S市、Y1市等地就将工作业绩笼统地确定为一个分值,B市、D1市、D市、G市等地则有更具体细分。又如,N市、G1市、L1市、Z1市、Y市等地赋予了法官任职经历较高的权重值,而在B市、D1市等地,任职资历在其考核项目中的权重则小得多,其重要性并未得到凸显。
图表编号 | XD00159441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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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09 |
作者 | 左卫民 |
绘制单位 | 四川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