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上海法院2015-2017年部分执行考核指标数据[4]》

《表1 上海法院2015-2017年部分执行考核指标数据[4]》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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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体制机制改革研究——以服务安顺法院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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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直观数据显示,在案件基数巨大及增长明显的现实情况下,通过加大惩戒威慑机制建设和执行信息化建设,上海法院实现了两个90%即执行结案率和有财产可供执行结案率。主要做法上,上海法院探索建立并完善“十大”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执行质效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其一,实行“三统一”管理模式。即为了实现自上而下法院统一管理、指挥、协调,形成法院系统内部的执行合力,对案件、工作、人力进行统筹协调管理。其二,实体化运作执行指挥中心。即为加强执行联动和执行指挥部署,加强执行指挥中心人员管理和集约化操作,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其三,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相分离,避免裁执不分造成执行行为不规范。其四,畅通案件恢复执行机制,严格认定终本案件,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实现。其五,严厉打击拒执犯罪行为,实行自诉和公诉相结合原则,维护裁判文书的司法权威。其六,强化与公安机关合作,寻求公安机关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帮助教育引导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七,推进执转破案件办理机制,弥补执行程序无法实现案结事了的弊端。其八,完善网络司法拍卖机制,规范查控财产的处置,最大化保障双方当事人财产权益。其九,强化立审执协调机制,尤其注重财产保全和诉前纠纷化解作用的发挥。其十,全市46家单位签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备忘录,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执行难的良好氛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