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受访者对媒体语言的选用情况(%)》
《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将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与交际能力列为重点工作之一,普通话作为学校的主要教学语言,在该项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由表4和表5可见,在粤东,学校是推普的主阵地,教师和学生的普通话使用率分别达到96.92%和97.56%。在媒体语言的选取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二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粤东居民在观看电视或收听广播时,选择普通话节目的比例达94.13%,选择方言节目的比例为17.28%。媒体既是推广普通话的重要渠道,也是为民众提供语言服务的平台。粤东媒体执行了国家语言文字的相关法规,保证了普通话作为媒体用语的主体地位,为当地居民学习和使用普通话创造了良好的语言氛围,同时也兼顾了本地居民的语言使用特点,为其提供了个性化的媒体语言服务,这有助于本地方言及文化的传承。
图表编号 | XD00158962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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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15 |
作者 | 刘慧、黎顺苗 |
绘制单位 | 暨南大学华文学院、暨南大学华文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