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南宁地铁一号线站厅、站台室内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注:(1)甲醛的检出限为0.010 mg/m3,低于检出限的数据以其一半表示,即0.005 mg/m3;苯、甲苯、二甲苯的检出限为0.005 mg/m3,低于检出限的数据以其一半表示,即0.002 5 mg/m3。(2)*表示该项指标数值不符合正态分布,用中位数表示。
25座地下车站站厅、站台的温度、甲醛、空气细菌总数、TVOC和二甲苯指标均有部分监测点不合格,其中甲醛、空气细菌总数、TVOC和二甲苯等指标监测值高于国家标准限值,以TVOC合格率最低,仅为89.33%。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56885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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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5 |
作者 | 黎智、农惠婷、顾丹、于洋、梁林涵 |
绘制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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