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989—2018年历版《原子能法 (草案) 》框架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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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能法》立法的功能定位和制度构建——兼评《原子能法(征求意见稿)》》
从上可以看出,我国《原子能法》的立法起草工作主要由核能行业主管部门在组织和推动,政府机构改革(政企改革)、部门意见、专家呼吁和福岛核事故的促动等外在因素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立法进程,当前《原子能法》迎来了最好的立法时机。在司法部发布的国防科工局起草的《原子能法(征求意见稿)》之前,通过比较中国核能行业协会提供的历版《原子能法(草案)》(1)(以下简称“草案”)的文本结构(如表1所示)和内容可以发现,过去三十多年我国《原子能法》立法呈现三个特点。
图表编号 | XD0015620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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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1.20 |
作者 | 胡帮达 |
绘制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