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各阶段欧盟城市社区倡议资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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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人居环境提升政策项目组织的“自主性”原则:国际实践与本土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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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作者根据参考文献[11]和脚注(2)绘制

以第一阶段城市先锋项目的经验为基础[10],欧盟正式提出“城市社区倡议”。第一期计划Urban I自1994年起持续六年,资助总额达18亿欧元,结构基金分担50%,各成员国中央、地方政府及私人部门追加投入余下部分。Urban I累计资助118个城区或社区,受资助地区平均人口规模2.7万、面积5.8 km2。2000年,欧盟进一步推出Urban II计划,旨在鼓励更精准的城市物质环境更新与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城市间的经验交流(2)。经统计,获Urban I、Urban II资助的项目主要分布在欧洲老工业区(英国中部、比利时—法国北部、原东德地区)、经济衰退地区(南欧国家)和大城市内城区、边缘区(图2)。后续设立的Urban+进一步突破了前两期计划对项目规模的限制,并要求所在成员国的中央和地方政府给予更高额度的配套财政支持[11](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