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河北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基本原则和核心内容》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整理。
按照《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冀政发[2016]34号)规定,利用取水工程或设施直接从河流、湖泊(含水库)和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2016年河北省征收水资源税7.17亿元,其中,地表水征收0.87亿元,地下水征收6.30亿元。2017年河北省征收水资源税19.30亿元,其中,地表水征收3.20亿元,地下水征收16.06亿元,水资源税主要源于对地下水的取用水的征收。(2)表1列示了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可以看出,其主要通过差别税额,抑制地下水开采,减少特种行业用水,控制超计划用水,倒逼高耗水行业节约用水。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后,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地下水用水量由2015年的133.6亿元立方米下降至2018年的106.1亿元立方米。(3)
图表编号 | XD00155020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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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01 |
作者 | 杨得前、赵磊、杨豆豆 |
绘制单位 | 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