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四川旅游学院食品学院《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内容及评分标准》
我院依据学校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结合食品专业实际情况,制定了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的具体内容和评判标准(表1),规定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4个课外创新实践学分,未完成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的学生将不能按时毕业。针对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的实施情况和我院食品专业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情况制定调查问卷,对实施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的学生进行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调查,总共发放调查问卷256份,回收有效问卷238份。在调查过程中,学生认真填写问卷,积极配合,保证了调查问卷的可信度和效度。
图表编号 | XD00154612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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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0 |
作者 | 粟立丹、徐向波、李艳梅、贾洪锋、吴华昌 |
绘制单位 | 四川旅游学院食品学院、四川旅游学院食品学院、四川旅游学院食品学院、四川旅游学院食品学院、四川旅游学院食品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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