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美国施加金融制裁的国内法依据》

《表1 美国施加金融制裁的国内法依据》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论金融制裁的非对称性和对称性——中美金融“脱钩”的法律冲突和特质》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资料来源:作者制作

美国也利用金融优势,迫使他国(地区)的金融机构切断与被制裁国之间的金融业务联系,停止融资、贷款等业务往来,切断被制裁国的资金供应。第三国(地区)的金融机构碍于美国吊销信用证、巨额罚款或吊销美国业务牌照的惩罚压力而遵守美国的制裁措施。早在2005年9月,美国财政部根据《爱国者法案》将澳门汇业银行列入黑名单,指控该银行为朝鲜非法金融交易提供帮助。美国财政部宣称,声明生效30天后,美国可以在任何时间切断汇业银行和美国金融体系的联系。汇业银行迫于压力,冻结了朝鲜2400万美元资产,多家银行也削减或者终止与汇业银行的业务往来。美国行政当局可以依靠的国内法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