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9611995年新加坡HDB确定的公共组屋建设计划》

《表1 19611995年新加坡HDB确定的公共组屋建设计划》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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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制度国际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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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姚玲珍《中国公共住房政策模式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以及HDB年度报告(1987—1988年)的相关数据资料整理,数据仅截至1988年。

新加坡的住房主要分为政府组屋和私有化住宅,形成了以政府供给为主、市场出售为辅的房地产市场。2017年新加坡的房屋自有率高达90.9%,其中约80%的居民住在公共组屋。新加坡居民的房屋自有率远高于其他的发达国家,这主要得益于其独特的住房政策。1964年新加坡开始推行“居者有其屋”计划,建国国父李光耀提出“我们将全力以赴去达致我们的目标:使每一个公民的家庭都拥有自己的家。”[2]新加坡政府根据新加坡的住房需求和社会经济状况制定住房政策和分阶段建房计划,大规模兴建符合中低收入者购买力的公共组屋,并成立了建屋发展局负责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公共组屋的价格由政府统一规定,政府参考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等因素对组屋进行合理定价,进而将公共组屋出售或出租给中低收入阶层。新加坡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严格的宏观调控,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措施,严格抑制土地投机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管控下,新加坡住房保障效果显著,公共组屋每年的建设量很大,以1961?1995为例,平均每年建设组屋23338套,公民居住公共组屋的比例也从23.20%提升到了86%(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