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基于源排放的国内外颗粒物测试标准主要因素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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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电厂烟气中可凝结颗粒物测试研究进展与方法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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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完整的固定源排放颗粒物谱系角度划分,燃煤电厂排放的一次颗粒物应包括可过滤颗粒物(Filterable Particulate Matter,FPM)与可凝结颗粒物(Condensable Particulate Matter,CPM)。在我国对固定源颗粒物排放的测定及排放量的核算的依据—国家标准《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的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7]中,对于“颗粒物”的概念给出了明确定义:颗粒物是指燃料和其他物质在燃烧、合成、分解以及各种物料在机械处理中所产生的悬浮于排放气体中的固体和液体颗粒状物质。GB/T 16157-1996中规定的“颗粒物”可通过各种形式的过滤而获得质量浓度,故这部分颗粒物可归为“可过滤颗粒物”。对于“可凝结颗粒物”,美国EPA定义[8]是指固定污染源排气中在采样位置处为气态、离开烟道后在环境状况下降温数秒内凝结为液态或固态的一类颗粒物。从上述定义不难看出,两个概念都是从源排放角度提出的,是通过测试方法的针对性设计来实现有效监测的。考虑到颗粒物排放体系的完整性,可凝结颗粒物的测试必须将其前端的可过滤颗粒物测试方法、分析方法并考虑。基于“排气中”的内涵,对国内外有代表性的颗粒物测试标准,及符合我中燃煤电厂湿烟气实际排放特征的,可用于可凝结颗粒物测试系统前端配置的可过滤颗粒物测试标准,进行主要因素梳理[8-13],具体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