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文化改造工作效果主观评价》
同时,文化改造是优秀的理念、传统、习惯、积淀的传承和发展过程,是监管改造、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发挥作用的价值导向、思想自觉、行为习惯,是贯穿监狱工作的监管和改造之中。基于此,对文化改造工作的效果评价,还应该有一份主观评价调查表(见表2),由7个项目组成,建议由监区民警来回答。统计分数结果再分为三个等级:明显(7~14分),一般(1~6分),不明显(0分及以下)。两表的结果可以相互印证,最终形成一所监狱的罪犯文化改造总评分。
图表编号 | XD00152550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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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01 |
作者 |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课题组、余飞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监狱管理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