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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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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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定一级指标之后,在全面解读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具体内涵的基础上,根据高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具体实际及存在问题,并结合专家建议对指标进行筛选,进而构建出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评价二级指标。第一,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职责。考察导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三观、关注学生思想动态、鼓励学生参与党团活动等情况。第二,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职责。考察导师是否按照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理念,与学生共同制定专业发展计划及教学授课基本情况,如,授课态度、方法、数量等;对学生进行科研指导的态度、方法、数量等;以及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学术成果的取得,如发表论文、专利以及获得课题项目的数量与质量等过程性与结果性指标。第三,加强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职责。考察导师指导学生参与各类竞赛、指导学生参与专业实践实习活动、指导学生解决社会实践问题等活动的过程以及在导师指导下学生所取得的社会实践成果。第四,增强研究生的社会责任感职责。考察导师教育学生热爱集体、关爱他人、互助合作、乐于奉献等集中体现的集体荣誉感;教导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与法律意识;支持和鼓励研究生参与扶贫、义工、助学等各种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第五,教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职责。考察导师教导学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监督学生学术成果学术规范情况以及学生与教师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情况。第六,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和职责。考察导师为学生参与课题提供条件情况、学生参与学术交流情况以及完善对学生培养与管理文化机制情况。第七,对研究生的人文关怀职责。考察导师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及生活学习难题的情况、为学生提供一定劳务报酬以及指导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情况。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评价指标体系具体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