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世界银行与联合国开始计划署的国家类别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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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中国的发展中国家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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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World Bank,World Development Report 2018:Learning to Realize Education's Promise,2018;UNDP,Human Development Report 2016:Human Development for Everyone,2016。

所谓“定义法”,是指从法律上界定发展中国家,并据此提出具体的评判标准。这种划分方法的优点是操作性强,一旦确立了反映发展中国家特征的各项客观标准,对照这些标准便可以判定一国是否属于发展中国家。但其缺点也是十分明显的,即很难确立一套合理、公认标准。由于“发展”涵盖的领域十分广泛,并且各国面临的现实情况非常复杂,一套标准很难反映各个领域的发展水平。为此,很多国际组织尽量回避提出这样的标准体系。联合国也曾专门制定了最不发达国家的定义。但两者的共同特点是,所提出的标准只是针对发展中国家中最具发展中国家特征、最少争议的国家,而没有拓展到针对所有国家的划分标准。在实践上,世界银行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使用了明确的标准来划分不同的国家群体。世界银行根据其人均国民总收入(GNI)水平将国家划分为四种类型: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中等偏上收入与高收入国家;UNDP根据统计出的人类发展指数,将所有国家分为人类发展程度低、中等、高和很高四个等级(见表1)。在世界银行的划分中,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和中等偏上收入国家和地区常常作为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数量占比约为65%;在UNDP的划分中,人类发展程度低、人类发展程度中等、人类发展程度高的国家和地区常常作为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数量占比约为73%。尽管如此,考虑到国家身份划分可能涉及到的法律权利和义务,世界银行和UNDP未明确将这些类别与发展中国家划上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