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通化市辖区土地利用类型划分与国家标准对应情况》

《表1 通化市辖区土地利用类型划分与国家标准对应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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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下垫面对地表水文循环过程的影响分析——以通化市辖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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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国家标准,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4].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结合遥感影像特征提取结果,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将通化市辖区土地利用类型重新归纳为农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包括林地、林间草地)、建筑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商服用地)、公共用地(包括公园与绿地、公共设施用地、其他用地)、道路(包括公路用地、铁路用地、街巷用地)、水体(包括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共6个一级下垫面土地利用类型,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