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湄公河委员会主导签订的防洪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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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江-湄公河流域洪水灾害防治合作回顾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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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湄公河委员会的主导下,签署了多方协议,强调治理洪水是流域国家共同责任及其重要性,协议内容涵盖洪水监测预警(包括数据信息交流)以及洪水应急响应等方面内容,在加强国家之间在跨境洪水相关的各方共识和合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纵观过去20余年的合作,湄公河委员会主导、湄公河下游4个国家积极参与,在签订《湄公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合作协定》的基础上,结合澜湄流域发展现状,就洪水合作管理方面,补充签署了多项协议(表1),丰富了1995年《湄公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合作协定》的内容。从2001年开始每年雨季,湄公河委员会利用138个水文气象站的数据,对湄公河流域22个预报点的水位进行了预测,每日通过电话、双向无线电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4个成员国的国家中心发送未来5 d的洪水预报和部分站点水位信息,包括日水位资料和日降雨量资料,并翻译为英文、老挝文、高棉文、泰文和越南文5种文字,促进信息沟通交流,以更友好、及时、和平的方式处理澜湄流域内的洪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