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各试点城市共有产权性质的住房保障政策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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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反思:定位、现状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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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其他方面。尽管6个城市根据国家要求开始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但6个城市对于共有产权住房类型设置各有不同,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所提供共有产权式住房类型分别为共有产权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安居型商品房、非公共租赁房类型的保障房、混合型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从6地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房投资开发方式来看,充分体现了由“政府主导”的保障模式,具体而言,在北京市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政府给予政策支持,上海市除了能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之外,由区(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开发建设。而在其他4个城市,政府采用了多种投资开发方式,除深圳市主要以政府、企业或其他途径建设之外,成都市、黄石市、淮安市对于共有产权住房的筹集途径显得更为灵活,不仅包括政府、企业开发,而且接受个人或社会捐助。通过对相关政策分析,在这6个城市中,除了淮安市规定对于政府、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社会机构(下称企业)出资形成的共有产权住房能由政府、企业、个人共有或企业、个人共有外,其他城市对于住房共有主体基本都由政府、个人组成(见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