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大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指导价(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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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收多元保障安置方式探析——以大理市的改革试点探索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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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安置方式是政府向被征地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以及生产生活补偿费用的安置方式,是目前农村土地征收中使用比较普遍的一种方式,具有程序简便、计算精确、公平公正等优点。但是货币安置方式将不具备必要生存技能的失地农民推向劳动力市场,具有不可持续和失地农民获得感和幸福感缺失等问题[8]。大理市的改革试点主要在补偿标准上进行了突破,并与其他安置方式有机组合,释放改革红利。2017年3月发布的《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园地、集体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林地的补偿标准指导价,合理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对修订前的《土地管理法》第47条“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进行了突破。如上关水厂片区土地征收补偿费由83.07元/平方米提高至112.5元/平方米(详见表1),比原适用标准每平方米提高29.43元。同时,对青苗补偿和坟墓搬迁补助标准进行了修订和提高,青苗补偿费为旱地2.25元/平方米、水田3.75元/平方米、菜地4.5元/平方米;坟墓搬迁补助费为暗坟300元/冢、土坟600元/冢、砖坟1 000元/冢、石坟1 200元/冢、大石坟2 000元/冢、双坟按单坟2倍价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