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合肥市主城区通风廊道分区及管控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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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通风廊道系统构建及管控探索——以合肥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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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笔者自制。

“三分划、七分管”,确定城市通风廊道的边界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随后的管控策略制定,为今后通风廊道内的规划管理提供依据。综合借鉴北京、郑州、长沙等地通风廊道内管控分区的做法,结合合肥市规划管理通则要求及通风廊道内的实际建设情况,并充分考虑与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市开发边界的衔接,笔者在通风廊道内划定生态控制区、污染产业防控区、已建建设用地管控区、未建建设用地管控区等4类管控分区,提出针对性的管控要求,保障良好通风环境的实现(见表1)。基于开发建设程度,将通风廊道内的地区分为两类:一类以非建设用地为主,包括位于廊道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及其他生态用地,称为“生态控制区”,管控上需要强化生态属性,避免开发建设侵占;另一类以建设用地为主。根据管控手段的差异细分为3种类型:第一,位于廊道主导风向上游存在大气污染源的产业用地,称为“污染产业防控区”,要求严格管控,对产业提出明确的转型升级要求;第二,位于廊道内的合法已建建设用地,称为“已建建设用地管控区”,管控上作为近期城市更新的重点地区,提出降低建筑强度的更新改造指标要求;第三,位于廊道内现状未建设、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区域,称为“未建建设用地管控区”,作为城市未来发展的重点管控地区,分类提出控制要求,避免未来高强度开发建设阻挡城市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