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权力主导型宏观调控制度缺陷的出现原因》
结合相关研究可以了解到,宏观调控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需保证调控者与市场主体间存在畅通的沟通渠道、在法制和民主的框架内实施宏观调控、能够得到制度和程序合理约束,而结合上文研究可以了解到,权力主导型宏观调控制度无法满足上述条件。深入分析可以发现,权力主导型宏观调控制度缺陷的出现原因主要源于三个方面,包括调控主体、调控目标、调控权力,具体原因如表2所示。分析调控主体可以发现,由于正当性不足,权力主导型宏观调控制度在应用中很容易引发问题,如地方财政对土地的高度依赖、对经济增长率的追求、对国有企业垄断地位的保护等,这将导致宏观调控缺乏推进协调、全面、可持续发展的公信力,因政府追求自身利益的矛盾往往随之出现;调控目标同样很容易出现正当性不足问题,这是由于法制和民主的硬约束缺乏所致,仅关注政府自身利益而忽视协调、全面可持续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情况很容易因此出现,同时催生的利益分配不公加剧也将导致新的深层次矛盾出现,运行不够流畅的市场传导机制则能够扩大宏观调控的偏差;不正当使用的调控权力将带来较为负面影响,权力配置等微观问题、对行政手段的过度依赖均可能导致调控权力的不正当使用,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加剧、违背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情况也可能随之出现。基于权力主导型宏观调控制度存在的问题,调控手段的运用、调控权力的分配、民主互动性等方面均需要得到重视[3]。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48037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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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15 |
作者 | 杨彬 |
绘制单位 | 广西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