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北京辖区上市公司商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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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辖区上市公司商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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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以下简称《风险提示第8号》)指出了8大商誉减值迹象,分别是未实现承诺的业绩、行业产能过剩、产品与服务易被模仿或已升级换代、核心团队发生明显不利变化、相关资质的市场惯例已发生变化、客观环境的变化导致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明显提高、经营所处国家或地区的风险突出以及其他。据此对辖区内上市公司商誉减值计提原因进行统计,发现商誉减值的主要原因为未实现承诺的业绩、客观环境的变化导致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明显提高和核心团队发生明显不利变化。其中,因“核心团队发生明显不利变化”原因导致的商誉减值损失金额最大,达83.56亿元,超过商誉减值损失总额的40%。此外,其他原因还包括行业和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业绩未达预期、公司战略转型或收缩、停业或处置等,其中业绩未达预期导致商誉减值的比例最高(详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