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历程中的重要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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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改革5年回顾:成效、问题及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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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不仅是财政体制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国家治理的基石(陈志斌,2014)。进入新时代以来,在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指引下,建立更加科学、全面、统一的政府会计体系并清晰反映政府预算过程、预算结果,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成本、运行情况,反映运行效率和运行效果成为必然要求。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随后这一决定被写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新《预算法》),为我国财政体制及政府会计的改革指明了方向。在上述法律制度保障下,政府会计改革动力十足、稳步推进。2014年,国务院批转了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政府会计改革取得了里程碑式的进展。该方案明确了各项任务的执行步骤与时间节点,要求2020年在政府年度综合报告中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财务报表。我国政府会计改革历程中的重要事件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