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清末降神附体活动表》
可以看出,除却具体的名目和细节展现略有差别之外,整个清后期的降神附体活动的内在逻辑是一贯的。首先,他们都会经过某种仪式进入降神的状态,托言某某神灵附身。其次,附体者往往会刻意展示神灵附身前后的差异,如最为常见的“刀枪不入”、肉身不坏的表演,从而转变和提升降神者的受关注度和社会地位。作为维系个体社会关系平衡和稳定的一种手段,人类的任何实践都是在必要的经验指导之下开始的,面对自然灾害、疾病、外部威胁等无法完全掌握的领域,作为“工具”,巫觋活动是传统时期民众实践的应有之思。所以,义和团运动中的降神附体并不是山东、河北等地的“特产”和“特殊现象”,其在山东、河北等地区地域性的描述只是说明降神附体在当地社会的一种存在形式,并未与山西用来祈雨、驱灾、治病之“马裨”有任何实质差别。而且降神附体之所以能在整个华北地区迅速传播,并不能单单归因于地理上的相近和义和团的游走传播,而是华北各地本身都有一套属于自己地方社会表现形式的降神附体。
图表编号 | XD0014722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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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6.01 |
作者 | 张伟 |
绘制单位 | 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