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体制内关系与创业规模》
注:(1)括号内为稳健标准误,在省份、行业层面双维聚类。(2)***、**和*分别表示在1%、5%和10%的水平上显著。下表同。
体制内关系对创业规模影响的初步回归结果见表3,其中第1列仅包含自变量,第2、3列分别引入创业者特征和地区特征,为了进一步控制不同年份和地区的异质性影响,第4、5列进一步引入了创业年份和省份的虚拟变量。结果显示,企业家的体制内关系对提升创业规模具有显著的正面影响,相对于没有体制内关系的创业者来说,创业规模大约高出19.7%。创业规模的大小受制于获取创业所需资源的难易程度,而地方政府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影响资源配置。企业家创业前如果在政府机关或国有企业任职,与上述机构相关人员在工作中所形成的网络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资源获取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因此,可以更加便利地获得创业资源。相应地,由这些企业家创立的企业规模也相对较大。
图表编号 | XD00146475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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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03 |
作者 | 赵阳、吴一平、杨国超 |
绘制单位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经济贸易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收入分配与现代财政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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