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政策编码分类统计:江浙沪农村农业融合发展的制度供给特征——基于186份政策文本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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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浙沪农村农业融合发展的制度供给特征——基于186份政策文本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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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在农村农业融合发展的用地需求方面,江苏和浙江探索制度突破的态度更为强烈,其措施明确型的激励性政策参考点分别达到19个和25个,并且与建设用地相关的分别有8个和12个.相对而言,上海措施明确型的激励性参考点仅4个,且只有2个与建设用地相关.结合实际情况看,上海出台的政策着重加强了对农村农业融合发展的设施用地的管控,而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的活化利用方面,迄今未有相应的制度创新探索.江苏和浙江同样高度重视产业融合发展的耕地保护、用地效率等问题,相应的规范性政策均为措施明确型;另一方面,也千方百计争取国家试点政策,积极探索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农村闲置宅基地置换等机制,为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提供稳定的土地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