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推行共享单车和轨道交通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小时污染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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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共享单车和轨道交通是否改善了空气质量:以武汉为例》
注:所有回归均引入天气、节假日、年份、月度和小时虚拟变量,时间多项式选择三次项,以推行共享单车和轨道交通的前后30天为带宽;括号中为稳健性标准差;***p<0.01,**p<0.05,*p<0.1。
为了更加准确地检验假设1,本文还搜集了从2014年5月13日到2017年6月18日0点至24点的空气污染物小时浓度数据(以一个小时为间隔),并控制天气、节假日等变量进行断点回归,结果如表6所示。整体上,推行共享单车和轨道交通对AQI、CO、PM10、PM2.5呈现出显著的负效应,但对O3呈现出显著的正效应,而对于NO2、SO2均不存在显著的影响。分样本来看,仅考虑共享单车,其对AQI、CO、NO2、PM10、PM2.5、SO2呈现出显著的负效应,但对O3呈现出显著的正效应;而仅考虑轨道交通,其对AQI、CO、PM10、PM2.5呈现出显著的负效应,对NO2、O3、SO2则没有显著的影响。
图表编号 | XD0014574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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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7.20 |
作者 | 谌仁俊、谢欢艳、林宇聪 |
绘制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低碳经济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林宇聪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