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制度实施及其比例变化影响内源融资率:工具变量法稳健性检验回归结果》

《表5 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制度实施及其比例变化影响内源融资率:工具变量法稳健性检验回归结果》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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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与企业内源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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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增强本文结论的稳健性,笔者对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进行检验。就内生性问题而言,由于本文的解释变量是宏观政策层面的变量,被解释变量是微观企业层面的变量,属于宏观层面的制度因素对于企业微观行为产生的影响,不存在逆向因果关系,所以其面临的内生性问题可能存在遗漏重要变量情况。具体而言,为了克服可能存在的遗漏变量偏差,本文拟采用“非同一地区的同行业其他公司的上缴比例平均数(FORCE1MEAN和FORCE2MEAN)”作为工具变量法对前文假设进行再次检验,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其中回归(1)和回归(3)为一阶段回归结果,回归(2)和回归(4)为二阶段回归结果。由表5可知,一阶段回归结果中工具变量系数分别为0.887和0.853,且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工具变量与自变量显著正相关,同时说明了工具变量的合理性;二阶段自变量回归系数分别为-0.004和-0.105,且均具有较高的显著性,说明在降低内生性后继续提高收益上缴比例会显著降低企业的内源融资率。以上结果说明原假设结论在运用工具变量法考虑内生性问题后仍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