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调节变量对污名态度的干预效果的元回归分析》
注:95%CI为结果变量所对应的效果量g的95%的置信区间;*p<0.05。
9个调节变量(因日常是否接触患者的研究数量不符合6个,未纳入分析)进入污名态度的干预效果的元回归分析。模型1包括年龄、被干预者类型与地域,对总效果量的解释率为0.23;模型2加入5个干预特征变量(干预周期、干预时间、干预中是否接触患者、干预者与被试互动、被干预者之间互动)后,模型的解释率为0.30;模型3加入试验类型,模型的解释率为0.45。在综合了其他所有的调节变量的影响后,只有试验类型的影响显著。具体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40858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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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01 |
作者 | 任志洪、赵春晓、田凡、闫玉朋、李丹阳、赵子仪、谭梦鸰、江光荣 |
绘制单位 | 青少年网络心理与行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湖北省人的发展与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青少年网络心理与行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湖北省人的发展与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青少年网络心理与行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湖北省人的发展与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青少年网络心理与行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湖北省人的发展与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青少年网络心理与行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湖北省人的发展与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青少年网络心理与行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华中师范大学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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