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锦江区已批准运行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表1 锦江区已批准运行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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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中心慢性非传染疾病管理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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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成都市“十三五”期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要求》,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筑面积不宜少于3 000 m2,至少应设置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50张以下。目前锦江区已批准运行的17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仅有5所面积满足要求,其余建筑面积均不达标,导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科室布局不尽合理,无法设置住院病床,医学影像、检查检验等医技辅助功能区不完善,不能有效应对分级诊疗制度下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压力[12]。锦江区已批准运行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情况如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