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2年Chapel Hill共识制定的血管炎分类》
几十年来,血管炎的分类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问题。1990年,美国风湿病学会(ACR)提出的血管炎分类标准可以帮助诊断[1],但是缺乏足够的敏感性和特异性[2]。1994年的Chapel Hill共识会议(CHCC)提出了血管炎的疾病定义,但是并未体现疾病的组织病理学特点[3]。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对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ANCA)相关血管炎以及结节性多动脉炎进行分类,以进行流行病学研究,但也有其局限性[4]。随着对疾病发病机制的认识,系统性血管炎的命名及定义在持续更新。2012年CHCC根据主要受累血管的大小对血管炎进行了命名和分类,目前应用最为广泛[5](表1)。
图表编号 | XD00138329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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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01 |
作者 | 沈桂芬、周丽玲、董凌莉 |
绘制单位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风湿免疫内科、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风湿免疫内科、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风湿免疫内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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