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评估指标体系———毕业生要求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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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I翻译能力培养的“教学评”一体化体系——基于PACTE模型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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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至毕业前的总结性评价阶段,即评价MTI毕业生的翻译能力。《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评估指标体系》提出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见表3)。作为指导性文件,其指标点为各MTI高校提供了参考框架。参照PACTE模型中的各项子能力,6.1学生专业基本功对应双语能力;6.3学生职业素养对应翻译知识和工具能力;6.4学生相关专业知识对应言外能力;6.2学位论文作为综合性指标,涉及语言能力、言外能力、工具能力、翻译知识、策略能力、生理心理要素的各个层面。但目前国内对MTI学位论文形式存在诸多质疑,相关讨论又多侧重学位论文模式、论文形式、论文格式、论文结构,关注焦点集中在语言和翻译知识层面,对于工具能力、策略能力及心理生理要素的探讨鲜有涉及。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全国翻译专业资格考试(China Accreditation Test for Translators and Interpreters)已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对参试人员口译或笔译方面双语互译能力和水平的评价与认定,但目前很多MTI高校虽鼓励学生参加该考试但并未将该资格考试与毕业要求对接,以切实引导并推动MTI教学向翻译能力的转变。另一方面,从目前CATTI考试的内容来看,还存在一定的能力考查不足,其主要侧重于双语能力的考查,未能全面考查受试者的翻译能力。对于言外能力的考查,吴萍、崔启亮(2018:48)提出“可以考虑设立法律翻译二三级、医药翻译二三级等,单独设计考试大纲和题目等,使得人才选拔垂直化,更好地服务各行各业及国家需求”。对于工具能力的考查,仲伟合、许勉君(2016:4)建议“CATTI考试的实务部分可以适当增加与行业知识相关的客观题比重以及翻译软件使用等上机实操内容,考虑将本地化、项目管理、技术写作、译后编辑、桌面出版等语言服务相关职位纳入资格考试范围”。对于翻译知识特别是翻译执业行为相关知识的考查,冯建忠(2007:5)认为“把职业道德纳入CATTI既是为了完善考试体系,也是为了强化译员的职业道德意识”。有鉴于此,结合MTI毕业生翻译能力的培养要求,应将通过CATTI口/笔译二三级考试对应纳入口/笔毕业生要求指标;同时改革考试的内容,设定对应相关言外能力的考试类别(如法律、医学、经贸等);逐渐转向机考的同时加大工具能力的考查比重;参照NATTI考试设定职业道德的考查内容;并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的评估机制,将工具能力、策略能力、心理生理要素作为指标项并设定相应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