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质量标准中技术要求(对照农药乳油产品行业标准)》
HG/T 2467.2—2003[9]规定了农药乳油产品技术要求包括组成和外观、控制项目指标2项,其中控制项目包括质量分数、相关杂质、水分含量、pH值(酸度或碱度)、乳液稳定性、热贮稳定性和低温稳定性7项。本文统计的50个标准中,基本均按HG/T 2467.2—2003规范要求制定和书写技术。其中16个标准根据“农药乳油中有害溶剂限量(HG/T 4576—2013)[11]”对有害溶剂进行了规定(见表5);在控制项目指标中规定了相对正构烷烃平均碳数、相对正构烷烃碳数差,但表述有差异,36个标准结合农业部1133号公告[2],有1个企业自定正构烷烃碳数差为3,有2个企业自定正构烷烃平均碳数为18~24(见表6);2个标准针对矿物油特点进行规定(见表7);12个标准在控制项目中规定了起泡性。
图表编号 | XD00136899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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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10 |
作者 | 冯耀恒、孙子强、毛润乾、黄振东、李继海、王文忠 |
绘制单位 | 华南农业大学农学院天然农药与化学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生物资源应用研究所广东省动物保护与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公共实验室、广东省矿物油农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生物资源应用研究所广东省动物保护与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公共实验室、广东省矿物油农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生物资源应用研究所广东省动物保护与资源利用重点实验室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公共实验室、广东省矿物油农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浙江省柑桔研究所、广东省矿物油农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矿物油农药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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