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涉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与“电子证据”的民事一审判决书数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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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与电子证据的使用乱象及破解——以信息电子技术为分析视角》
资料来源:北大法宝,http://www.pkulaw.cn/case/,检索时间为2019年8月29日。
判决书是整个诉讼过程的最终体现,是反映司法实践运行情况的良好素材,被称之为“窥探一国司法制度和法律文化的窗口”[17]。因而,对载明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与电子证据的判决书进行分析,能借此透视三者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状况。为此,笔者以“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与“电子证据”为精确检索词对2010—2018年全国涉及这三个检索词的民事一审判决书进行了检索。具体检索结果如表3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3333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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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01 |
作者 | 赵毅宇 |
绘制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