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15-2017全国法院民事、行政一审收案增长率》

《表3 2015-2017全国法院民事、行政一审收案增长率》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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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如何影响司法实践——以法院的立案实践为分析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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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2014年以后,受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影响,法院的收案情况又发生了较大的转变。2015年作为立案登记制“元年”,全国法院收案量取得了近二十年来罕见的大幅增长,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一审收案增幅分别达到21.5%和55.3%。最高法院甚至在工作报告中据此认为,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基本解决立案难问题”[11]。但应当指出,这一效果虽然惊艳,却并不长久。如果我们将目光稍稍放远,便可以发现,在改革初期收案量激增的盛景之后,随后几年的全国案件增长出现了明显的放缓趋势。2016、2017年全国民事诉讼的一审收案增幅分别为6.6%和5.7%,已经基本回到立案登记制推行之前的水平。而作为“立案难”情况最为集中、改革初期效果也最为显著的行政诉讼,2016年和2017年一审收案同比增幅仅为2.3%和2.2%,与2015年相差二十多倍(表3)。(1)简言之,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以后,立案受理呈现为“高开低走”的趋势。(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