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质量指数技术规定[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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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2015~2018年实时监测数据对关中平原城市群PM_(2.5)时空变化规律的研究》
根据环保部发布的最新制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16],环境功能分区可分为两级,第一级(类)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第二类主要包括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考虑关中平原城市群人口密集,城市化水平较高、经济社会发达,故采用第二级(类)标准进行评价分析。根据环保部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HJ633-2012)[17],PM2.5日均浓度(24 h)污染等级可划分为6级(表1)。
图表编号 | XD00131012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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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10 |
作者 | 康博、刘强、赵强 |
绘制单位 | 天水师范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四川农业大学资源学院、天水师范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黄土高原土壤侵蚀与旱地农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天水师范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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