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环境质量标准中对氯化物和无机盐的浓度限值规定简表》
注: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适用Ⅲ类水质标准;2)地下水Ⅲ类水质标准,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3)非盐碱土地区,标准中用的是“全盐量”
关于氯化物和TDS的排放,可参考的标准还有国家标准GB/T 50050—2017《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中对氯化物和硫酸盐浓度限值的规定[15],以及GB 8978—1996中“3.2排水量”和行业标准HJ2.3—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中“表1、注2”的规定[16]。
图表编号 | XD0077222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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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25 |
作者 | 熊春平、向启贵、罗小兰、邓皓 |
绘制单位 | 石油石化污染物控制与处理国家重点实验室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