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Rising to the Occasion of Our Death”论证要素》
结合表1的归纳总结,学生一致认为这是一篇结构完整、层次分明、思路清晰、颇具说服力的议论文。首先,作者观点明确:他没有简单地支持或者反对安乐死的合法化,而是将其分为积极安乐死和消极安乐死;支持消极安乐死,反对积极安乐死的合法化;为了避免主张的绝对性,他使用了限定词“一般说来”(on the whole),从而使论点更加严密。对于支撑这一主张的根据、保证和支援,看上去也都寓情于理,是大多数人所认同的观点和价值观。除此之外,作者也没有忽略可能存在的辩驳:在推崇个人自由的文化中,我们有什么理由拒绝一个生命垂危者自己提出的积极安乐死的请求呢?显然,聪明的作者并没有质疑个人自由选择理应受到尊重的普世价值观,而是从不同角度分析了病人在何种情况下会主动提出安乐死,并对这种请求是否发自病人内心持否定答案,从而对反对意见进行了比较有力的驳斥。接着,作者又提出了可能存在的另一种驳斥:在病人已经处于极端痛苦、完全没有生存希望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对其实行积极安乐死呢?对此,作者没有进行直接的反驳,而是采取了策略性的让步,认同特殊情况下积极安乐死的可行性;但他同时也重申特例并不能成为安乐死合法化的依据。在这种不断假设反对的声音,并对其做出回应的过程中,作者的论证逐渐变得愈加严密,说服力大大增强。
图表编号 | XD00130165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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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20 |
作者 | 朱蕴轶 |
绘制单位 | 安徽大学外语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