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不同支付方式、目标公司原股东参与公司治理与业绩承诺达标率的回归结果》
注:括号内为t值;***、**和*分别表示在1%、5%和10%的水平上显著。
为验证H3,利用模型(3)进行回归,结果见表7的列(3)。从中看出,参与公司治理程度(ZLBL)与业绩承诺达标率(R)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这说明目标公司参与公司治理程度对实现业绩承诺有积极作用。假设H3得到证实。
图表编号 | XD00130110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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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15 |
作者 | 余玉苗、冉月 |
绘制单位 |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武汉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