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试点地区编制现状》
自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以来,内蒙古、浙江、湖南、贵州以及陕西这五个试点区域均已初步完成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此外,还在深圳、湖北、江西、安徽、河北和北京等地区开展了试编工作。一方面,随着越来越多的地区政府参与并初步完成了试编工作,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步入瓶颈期;另一方面,为使得国内相关领域存在的实践与理论不足得到有效弥补,相关国家机关(统计局、环境保护部、审计署等)及研究机构(社科院、中科院、环规院等)以科研课题与合作项目的方式进行了广泛探索,并投入大量资源开展相关研究。我国主要试点地区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情况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29911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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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10 |
作者 | 马慧敏、刘娜 |
绘制单位 | 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