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建立收集、转运、处理支撑体系相关要求(2019年底前)》
2017年,南京公布了《南京市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2017-2020)》,明确三大类(公共机构、公共服务企业、其他各类企业)。规定应由城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分类方法、要求及分类收集设施设备配套标准,树立了工作目标并分阶段实施,2017年党政机关率先实施,2018年各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公共服务企业等实施,2019年向其他各类企业延伸并基本覆盖全社会,2020年回收利用率达到至少35%。主要任务方面强调了体系与机制的建立,包括收集、转运、处理支撑(见表3),减量资源利用政策导向,工作推进。保障措施上强调了收运监管的加强、公示制度的建立、资金投入的加大、宣传引导的加强。实施方案加快了南京绿色发展的推进与优良人居环境的创造。
图表编号 | XD00128971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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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25 |
作者 | 王龚博、路云霞、张权、李洁 |
绘制单位 | 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南京林业大学林学院、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