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现行地方税体系的基本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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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体系建设:基于税收治理属性的理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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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财政部网站2018年财政收支情况、2019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目前的地方税体系主要由14个具体税种构成,总体上可划分为共享税和专享税2大类。其中:共享税主要包括国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印花税等6个具体税种,2018年合计入库地方税收56,892.41亿元,占地方税收总额比重为74.9%,是地方税体系的绝对主体;专享税主要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环境保护税等8个具体税种,2018年合计入库地方税收19,061.23亿元,占地方税收总额的25.1%,是地方税体系的重要和有益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