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初步构建教师专业技能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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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学校本位的教师专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建构与应用》
教师专业能力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素质,是教师顺利完成教育教学活动所应具备的内在要求[5]。《教师专业标准》中将教师专业能力分为“教育教学设计”“组织实施”“激励与评价”“沟通与合作”“反思与发展”。而我国台湾地区《教师专业标准指引》则将教师专业能力分为“具备课程与教学设计能力”“善用教学策略进行有效教学”“运用适切方法进行学习评量”“发挥班级经营效能,营造支持性学习环境”“掌握学生差异进行相关辅导”。基于此,笔者从学校本位视角出发,将教师专业技能维度评价指标的重点内容设置为表3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26962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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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30 |
作者 | 康米、翟月 |
绘制单位 |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